陕西省酒后驾驶如何处罚
2024-04-08 18:00:00
编辑丨常小波 审核丨陈静
陕西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醉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其中进一步明确了醉酒的标准,并设置了醉驾肇事后自愿现场等候认定为自首等人性化规定。
根据陕西省公检法部门发布的细则规定,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的标准。细则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但应当从严掌握:
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程度刚超过80毫克醉酒标准的;醉驾摩托车的;醉驾的目的是为了挪动车位或救治病人的;饮酒后隔较长时间醉驾的;醉驾尚未驶入道路的。
细则还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明知他人报警而自愿留在现场等候,且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的,应认定为自首。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对醉驾案件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一般可以从轻处罚。
一、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①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③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④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⑤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尊尚律师提醒: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这种情况下开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是极高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