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被辞退 能否领取经济补偿金?

2024-01-19 22:34:03

编辑丨高运智        审核丨陈静

一、基本案情

张某与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1年,自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双方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进行了约定。合同生效后,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将张某派遣至用工单位某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工作岗位为负责疏通下水道工作,月工资为3270元。后双方于2018年5月1日、2020年5月1日对《劳动合同》进行了续签,续签合同期限至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2日张某与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又签订了《临时用工协议》,合同履行至2023年5月2日。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不再签订用工协议,直接辞退了张某。张某认为自己连续工作了六年,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敬业务实,但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能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向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裁决由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9620元。

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1日起,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2022年4月27日张某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符合订立劳动合同不能的要件,双方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后双方继续依《临时用工协议》,张某工作至2023年5月2日,张某主张该期间经济补偿亦无劳动关系作为事实前提,故张某关于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张某在职期间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故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张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二、律师说法

本案中由于张某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存在经济补偿,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律师提醒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要继续上班之前,一定要跟用人单位协商好,因为所有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上班内容都要在双方的劳务合同中来反映。双方签订劳务合同要慎重,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尽量要详细、全面、完备。如果双方产生争议了,就按照这个劳务合同的约定来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法条链接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